在民宅楼下大吵大闹还骂人该怎么办?


当遇到有人在民宅楼下大吵大闹还骂人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了对他人相邻权的侵犯。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大家作为邻居,都有在合理范围内安静生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那些在民宅楼下大吵大闹还骂人的人,显然没有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干扰。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平和的方式提醒他们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影响他人。 其次,如果对方的辱骂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对方的骂人行为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对你名誉的损害,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从治安管理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对方大吵大闹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属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你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对于骂人行为,如果公然侮辱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