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欠的房租怎么办?


当公司破产且欠下房租时,这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要理解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在我国,公司破产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处理相关事宜。 对于公司所欠的房租,它属于破产债权的一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专门的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管理人会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其中就包括所欠的房租。房东作为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债权申报后,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如果房东申报的房租债权得到确认,那么在后续的破产财产分配中,该债权将按照法定的顺序得到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公司所欠的房租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顺序上相对靠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房东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所欠的房租。但房东也不能再就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向已经破产的公司主张权利。不过,如果存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支付房租的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欠房租时,房东应及时申报债权,通过破产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而公司方面,要按照法律规定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