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没有环评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环评。环评,也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它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项目开始前,先评估一下它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以及该怎么避免或减少这些不良影响。 对于污水处理厂这类建设项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也就是说,污水处理厂没有环评就开工建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发现污水处理厂没有环评,相关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于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如果其没有环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从补救措施方面来看,污水处理厂应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按照规定补办环评手续。在补办过程中,要如实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配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如果环评结果显示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确实对环境存在不良影响,那么污水处理厂需要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此外,没有环评的污水处理厂可能会因为缺乏对环境影响的科学评估和有效预防措施,而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一系列不良影响。比如,可能会排放超标污染物,影响周边的空气、水和土壤质量,进而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居民如果发现周边污水处理厂没有环评且对自身权益造成了损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环保部门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污水处理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