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环评手续违法被处罚后能否进行合法生产?
我家工厂之前没办环评手续就开工了,被环保部门处罚了。现在不知道交完罚款后,能不能继续正常生产,是不是就算合法了?心里没底,也不清楚后续该怎么做,就怕再违法又受罚,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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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环评手续违法处罚后是否可以进行合法生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简单来说,就是在建设项目动工之前,对项目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然后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后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这一制度能让我们提前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采取措施减少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无环评手续进行生产是违法行为,即便受到处罚,也不意味着之后就能合法生产。受到处罚仅仅是对之前违法行为的处理。若要合法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补办环评手续。只有当环评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企业严格落实了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获得相应的许可后,才能够合法地继续生产。如果企业在处罚后,未按要求补办手续或落实环保措施就继续生产,仍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面临进一步的处罚。所以,无环评手续违法处罚后,不能直接进行合法生产,需完成相关法定程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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