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民间借款不还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钱给朋友,没打借条但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证明借款事实。现在还款时间到了,朋友却耍赖不还钱。我想知道依据《民法典》,遇到这种民间借款不还的情况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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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民间借款不还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这是解决问题最温和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在借款关系中,双方基于自愿达成借款约定,借款人也应遵循约定按时还款。通过友好协商,提醒借款人还款义务,了解其不还款的原因,看是否可以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借款人还款的期限和金额,以及逾期不还的法律后果。虽然催款函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它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要是催款函也没有效果,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在提起诉讼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仍不履行判决,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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