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该怎么办?


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进行破产重整且存在欠薪情况时,员工最为关心的便是自己的工资能否得到保障以及如何维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首先,要明确工资债权的性质。在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员工的工资属于优先受偿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具有优先性,相较于普通债权,会优先得到清偿。 其次,员工在得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需要及时进行债权申报。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工资等相关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员工要密切关注企业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留意管理人公布的相关信息。 再者,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员工有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机构,员工作为债权人之一,通过债权人会议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对重整计划草案等重要事项进行表决。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员工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企业的重整计划获得通过并执行,员工的工资债权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若重整计划未能执行,企业可能会被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债权依然会按照法定顺序优先受偿。 总之,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员工的工资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员工要及时关注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