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子发票开错了该怎么办?

我收到商家给我开的电子发票,发现上面的信息开错了。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是找商家重新开,还是有其他的办法?希望了解具体的解决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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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电子发票开错时,不用过于担心,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白电子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有所不同,电子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但可以通过开具红字电子发票来冲销原来错误的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这就好比是把错误的记录先划掉,再重新写正确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而对于电子发票,由于其不可作废的特性,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替代“作废”这一操作。 具体的操作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发现电子发票开错后,要及时与开票方取得联系,向他们说明发票开错的情况,包括错误的内容以及正确的应该是什么。第二步,开票方会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例,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如果购买方已用于申报抵扣,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可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第三步,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第四步,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第五步,重新开具正确的电子发票给受票方。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和操作凭证,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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