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税号开错了该怎么办?

我收到一张发票,发现税号开错了。这张发票对我挺重要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是直接让对方重新开,还是有其他的流程?我担心处理不当会影响之后的报销或者税务申报,想了解一下正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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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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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票税号开错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是当月发现发票税号开错,并且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还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将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税号的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这里税号开错可类比这种需重新开具发票的情形。 其次,如果发票不是当月开具,或者虽然是当月开具但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这种情况就不能直接作废发票了。此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错误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无论是哪种情况,在处理发票税号开错问题时,销售方和购买方都应该及时沟通,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发票和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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