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中必须了解哪些事?

我准备和另一半离婚了,但对离婚涉及的各种事情都不太清楚。比如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离婚手续该怎么办理等等。我想知道在离婚过程中,到底有哪些事是必须了解的,好让我能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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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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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离婚的方式,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则是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了这一点。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另外,在离婚过程中,还涉及到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作出了规定。总之,在离婚时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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