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逮捕措施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法律中,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它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在适用逮捕措施时,需要特别谨慎,注意多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适用逮捕措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存在上述社会危险性时,才可以适用逮捕措施。 其次,在程序方面,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再者,对于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另外,在适用逮捕措施时,还需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要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比如有权委托辩护人等。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适用逮捕措施,可能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责任人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适用逮捕措施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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