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庭时被告人应该怎么说?
我是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人,马上就要开庭了,我心里特别没底。我不知道在法庭上该说些什么,怕说错话对自己不利。我想了解下,在法庭开庭的时候,作为被告人有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具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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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开庭时,被告人的陈述和表达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一般来说,法庭审理会经历多个阶段,被告人在不同阶段的发言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法庭调查阶段。在这个阶段,法官会询问案件的基本事实。被告人需要如实、清晰地陈述事情的经过,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例如,如果是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要说明合同的签订情况、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情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所以被告人在陈述时,要结合证据来阐述事实。比如拿出合同原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来支持自己所说的内容。 接着是法庭辩论阶段。此时,被告人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反驳。要摆事实、讲道理,运用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说明原告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在辩论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情绪化地争吵。语言表达要准确、简洁,突出重点。如果自己不太懂法律,可以在庭前咨询律师,了解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和辩论要点。 最后是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可以简要概括自己的观点和请求。可以表达自己对案件的认识,希望法庭如何判决等。比如“我认为原告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总之,被告人在法庭上说话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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