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申明应该写什么?


离婚协议申明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明确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这些内容。 首先,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离婚协议的基础。这部分要明确写出夫妻双方是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任何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例如,可以这样表述:“男方[男方姓名]与女方[女方姓名]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其次,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部分。要写明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比如:“婚生子/女[子女姓名]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于每月[支付日期]前将抚养费转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抚养费应根据物价上涨和子女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同时,还应明确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正常交往。 再者,财产处理也是关键内容。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详细的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产地址]的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离婚后[具体时间]内协助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对于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在离婚协议中分割,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也可以在协议中注明。 最后,债务处理方面,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具体债务情况]债务,由男方承担[具体比例],女方承担[具体比例]。”同时,要避免一方恶意隐瞒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总之,离婚协议申明的内容要全面、具体、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