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离婚是否可以分财产?
我和丈夫过不下去打算离婚了,家里有一些存款和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分到一部分财产,不太清楚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则,想了解一下与丈夫离婚到底可不可以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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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与丈夫离婚通常是可以分财产的。这里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当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如果财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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