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会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当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到期后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同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相关单位。 二是如果案件侦查终结,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移送时,取保候审措施会根据检察院的决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案件仍然在侦查过程中,证据还不充足,无法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也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如果后续发现新的证据,认为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重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还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