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伤属于我国工伤认定规定的范围?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作相关伤害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要明确哪些工伤属于我国工伤认定规定的范围,我们可以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分析。 首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所说的工作时间,就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则是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一名工厂工人在车间正常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导致受伤,这种情况就完全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条件,应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认定为工伤。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像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比如,下班后,员工在车间清理工作场地时不小心摔倒受伤,就属于从事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伤害。比如,商场的保安在工作时间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打伤,这种情况就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患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的工人患上尘肺病,就可认定为工伤。 还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是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例如,业务员被公司派去外地谈业务,在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就应认定为工伤。 最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认定为工伤。这里要注意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比如,员工在下班回家路上被汽车撞到,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该员工所受伤害就可认定为工伤。 总之,《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遭遇可能的工伤情况时,应及时了解这些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