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成年人年龄是多少?
我一直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到底多大才算成年人。我感觉生活里大家说法都不太一样,有人说18岁,有人说16岁。我想知道准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以及不同年龄在法律上有啥不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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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成年人年龄的规定是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这意味着,从法律意义上讲,当一个人年满18周岁,就进入了成年人的范畴。 为什么法律要以18岁作为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呢?这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从生理和心理发展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18岁的人身体发育基本成熟,心智也相对较为健全,具备了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虽然他们在年龄上还未达到18岁,但由于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法律给予了他们与成年人相同的地位。 在法律权利和义务方面,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有着明显的区别。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签订合同、进行投资等,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而未成年人在进行一些重大民事行为时,通常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此外,在刑事法律方面,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在定罪量刑上也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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