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是什么?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旨在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抵御各种风险。 社会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强制性,这意味着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二是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在不同人群之间分散风险,实现互助共济。比如,年轻健康的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三是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个主要险种。养老保险能够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后可以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维持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可在参保人员患病就医时,为其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负担;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帮助;工伤保险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生育保险则为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和医疗服务,保障其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健康。 社会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它与人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通过社会保险,可以帮助社会成员应对各种生活风险,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形式则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和完善,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