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反要约和新要约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我在和别人谈生意签合同的时候,对方对我的要约提了新条件,有人说这是反要约,也有人说是新要约。我不太清楚这俩到底是什么,它们有啥不一样啊,在法律上该怎么认定呢?
展开 view-more
  • #反要约
  • #新要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反要约和新要约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释一下它们的含义以及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要约。要约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这个表示内容要具体明确,表明一旦对方接受,自己就会受到这个意思表示的约束。比如,甲对乙说:“我愿意以1000元的价格把我的手机卖给你。”这就是一个要约。 新要约,其实就是一个新的订立合同的提议。当受要约人(也就是接到要约的一方)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这个时候原来的要约就失效了,而受要约人提出的这个新的意思表示就构成了新要约。比如,甲向乙发出要约,愿意以1000元卖手机给乙,乙回复说:“我只愿意出800元买你的手机。”乙的这个回复就是对甲要约内容价格的实质性变更,乙的这个回复就构成了新要约。 反要约,它本质上也是一种新要约。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受要约人不同意要约的内容,而是提出了与原要约内容有实质性差异的新条件,这就是反要约。例如,甲向乙提出以1000元卖手机,乙回复说:“我可以出1000元,但你要再送我一个手机壳。”乙的这个回复就是一个反要约,因为它对甲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提出了新的条件。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总的来说,反要约和新要约在本质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后产生的新的订立合同的提议。只不过在日常的商业交流和法律实践中,“反要约”这个词更强调在双方互动谈判的过程中,受要约人针对原要约提出新条件的这种情况。理解这两个概念对于我们在签订合同等商业活动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非常重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