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一个疑似诈骗的事儿,有人以帮我办事为由收了我一大笔钱,结果事没办成钱也不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报警立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达到什么程度警方才会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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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般来说,当诈骗公私财物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金额以当地规定为准),就符合了诈骗罪的立案基本数额要求。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数额标准外,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可能立案。例如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些情形下,即使诈骗数额接近“数额较大”标准,也应当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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