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是什么?
我家附近有人在山上砍树,我怀疑他们是滥伐林木,但不太确定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是怎样规定的,达到什么标准就会被立案追究责任呢?
展开


滥伐林木罪是一种违反森林保护法规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立案起点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滥伐林木罪的概念。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关于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这里的“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另外,对于一年内多次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滥伐林木的数量,达到上述立案标准的,也应当立案追诉。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立案起点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因为不同地区的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当地可能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备案。 如果发现有人滥伐林木,达到了立案起点,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案,让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共同保护我们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