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建扩建需要哪些部门处理?
我家邻居私自对房屋进行违建扩建,严重影响了我家的采光和通行。我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房屋违建扩建的情况,应该找哪些部门来处理呢?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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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房屋违建扩建问题,不同的情形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处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也就是说,如果房屋的违建扩建是涉及违反城乡规划的,比如在城市规划区内未按规划许可搭建房屋等情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管理。 其次,对于一些乡村的违建扩建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所以,在乡村地区,乡、镇人民政府是处理违建扩建的主要部门。 此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有一定的处理权限。在很多地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受相关部门委托,对城市中的违建扩建行为进行查处和执法。他们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对违建进行调查、责令整改甚至实施强制拆除等措施。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对于涉及非法占用土地进行违建扩建的情况也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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