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认定的最重要原则是什么?


在著作权侵权认定中,很难说哪一个原则是绝对“最重要”的,不过“有侵权的事实”这一原则非常关键。 简单来说,就是侵权人确实做出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同时又不存在法律上法定免费使用著作权的情况,或者虽有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情形但拒绝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例如,未经作者允许,擅自将其小说发布在网络平台上供人免费下载阅读,这就属于明显有侵权事实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等 。这些规定都表明,只要存在这些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就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侵权事实。 除了有侵权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以及行为人主观有过错等原则在著作权侵权认定中也同样重要。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而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比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著作权仍为之,就是故意的主观过错。这几个原则相互关联、综合考量,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认定的体系。 相关概念: 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合理使用: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主观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