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朋友,他的配偶是现役军人。最近我发现有人和他配偶关系暧昧,好像影响到了他们的婚姻。我担心这可能涉及破坏军婚罪,可又不太清楚具体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所以想问问,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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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这一罪名旨在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所谓配偶,是指依法与现役军人登记结婚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的“同居”,并不是简单的一起居住,而是指在较长时间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它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有经济上或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
“结婚”则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采取欺骗手段骗取结婚登记或者虽未登记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实婚姻的情况。无论哪种形式的结婚,只要符合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认定,都构成此罪的条件。
另外,要构成破坏军婚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例如,甲明知乙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乙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邻居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甲的行为就符合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围绕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它是法律对现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尊重和维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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