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发现有人冒用我的姓名去办一些事情,给我带来了困扰。我想了解一下,如果要去法院起诉对方侵犯我姓名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情况法院才会受理我的案子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可以决定自己叫什么名字,也可以按照规定改变名字,别人不能随便干涉和冒用。 关于侵犯姓名权的立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构成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比如,父母强行要求已经成年的子女更改姓名,这种行为就干涉了子女决定和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如果这种干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当事人去法院起诉,法院是可能立案的。 二是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主要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某人冒用知名作家的姓名去发表一些作品,从而获取利益。这种盗用行为会给被盗用者带来不良影响,一旦被发现,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 三是假冒他人姓名。假冒比盗用更严重,它是指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他人进行活动。比如,有人假冒某明星的姓名去签订商业合同,给明星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被假冒者起诉的话,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会立案处理。 一般来说,要让法院立案受理侵犯姓名权的案件,需要有明确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证据可以是相关的书面文件、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存在干涉、盗用或假冒你姓名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害,比如经济损失、精神痛苦等。此外,原告要明确,也就是你作为被侵权人要向法院表明自己的身份,同时要有明确的被告,即要清楚是谁侵犯了你的姓名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