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在我国,当名誉权受到侵害时,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简单来讲,就是每个人都享有让别人客观、公正看待自己的权利,不允许他人恶意诋毁、污蔑。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要构成侵犯名誉权的立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诽谤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例如,在网络上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诋毁他人,或者在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辱骂等行为。 二是存在损害后果。这种损害后果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社会评价降低。比如,因为他人的诋毁,导致受害人在工作中受到同事的异样眼光,或者在生活中被周围人误解等。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受害人名誉受损是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比如,因为侵权人在网络上散布的虚假信息,使得其他人对受害人产生了负面看法,从而降低了受害人的社会评价。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仍然积极实施该行为;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人名誉,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只有当以上几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法院才会对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予以立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