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倒卖个人信息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应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立案标准。首先,我们要明白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它指的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像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都属于个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一是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这意味着,如果倒卖的个人信息中的行踪轨迹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了犯罪行为,就会达到立案标准。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也就是如果明知道对方会用这些个人信息去犯罪,还把信息卖给对方或者提供给对方,也会被立案。三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这里规定了涉及特定敏感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就会立案。四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这是针对另一类相对没那么敏感,但也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的数量标准。五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对于一般的个人信息,数量达到五千条以上就会被立案。六是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比如第三项的信息有二十条,第四项的信息有二百五十条,虽然各自都未达到标准,但按比例合计达到了标准,也会立案。七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如果通过倒卖个人信息获利达到五千元,也会被立案处理。八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倒卖,标准会降低一半。九是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有过相关违法记录再次实施的,也会立案。十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总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多方面的,涵盖了信息类型、数量、获利金额以及行为人的过往违法情况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