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人在什么情形下会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一个比较严肃的法律概念,了解遗弃家人在什么情形下会构成遗弃罪,对于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遗弃罪的定义。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等。也就是说,在家庭关系中,对于那些因为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责任去照顾他们。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会构成遗弃罪呢? 从主体方面来看,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不具备这种扶养义务关系,就不构成遗弃罪。 在行为表现上,是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比如将需要扶养的家人赶出家门;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比如对患病的家人不管不顾,不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照料。 最重要的是,拒绝扶养的行为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遗弃罪。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一般被认为是情节恶劣: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为我们判断遗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总之,遗弃家人并不必然构成遗弃罪,但如果符合上述主体、行为和情节等条件,就可能触犯刑法。在家庭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好自己的扶养义务,关爱家人,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