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一直上诉,从犯什么时候可以判?


在刑事诉讼中,主犯上诉而从犯何时能作出判决,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司法程序来分析。 首先,要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和全面审查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同时,依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这意味着,即便只有主犯上诉,法院也会对整个案件包括从犯的部分进行全面审查。 对于从犯判决时间的影响,因为主犯上诉后,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审会在两个月内审结,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能会延长。 通常而言,在二审程序中,由于要对全案审查,从犯的判决会和主犯的判决结果一同在二审程序结束时产生。也就是说,二审法院会对整个案件作出一个最终的裁判,其中包括对从犯的判决。不过,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需要补充侦查、出现新的证据等,会导致二审程序延长,从而使得从犯的判决时间也相应推迟。总之,从犯具体的判决时间要根据二审程序的进展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