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拘留后拘留者的东西家属何时可以拿?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他们在被拘留时身上的东西被扣押了。我特别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作为家属什么时候能把这些东西拿回来,是在整个案件结束后,还是在某个特定阶段就可以拿,我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刑事拘留
  • #物品领取
  • #法律规定
  • #案件侦查
  • #证据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刑事拘留后拘留者的东西家属何时可以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对于被拘留者的物品,在法律上有一套明确的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也就是说,对于被拘留者的物品,会首先区分是否与案件有关。 如果物品与案件无关,那么按照规定,家属可以尽快要求领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所以,如果家属认为物品与案件无关,可以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领取申请,办案机关会在查明情况后的三日内退还。 然而,如果物品与案件有关,比如是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那么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这些物品会作为证据被妥善保管。只有在案件审结后,根据判决结果来处理这些物品。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一般会随案移送。当案件判决生效后,对于被认定为赃款赃物的物品,会依法进行追缴或者返还被害人;对于其他与案件有关但不需要作为证据长期保存的物品,在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 在实际操作中,家属想要领取被拘留者的物品,首先要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与被拘留者的关系证明等。办案机关会根据物品的性质和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家属领取。 此外,家属在领取物品时,要注意对物品进行仔细核对,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物品有损坏或者缺失的情况,要及时向办案机关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后拘留者的东西家属何时可以拿,取决于物品是否与案件有关。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家属可以在查明情况后的三日内领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需要在案件审结并根据判决结果来处理。家属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申请领取物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