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地不赡养父母?
我最近了解到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但我自身经济状况不好,又担心父母以后的生活没人照顾,很纠结。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形下,从法律角度看可以不用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以及不赡养是不是就完全不管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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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成年子女可暂免承担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具体情形如下: 首先,年满18岁未婚或离婚后无法获取经济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例如,因重大疾病或残疾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自身生活都难以维持,这种情况下可暂免支付赡养费。 其次,已婚成年人自身无法提供收入,而其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准线。比如一个家庭有多口人需要养活,家庭成员都没有稳定收入,家庭总收入连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都达不到,这种情况下也可暂免支付赡养费。 最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实施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虐待、遗弃等。若父母曾有此类严重伤害子女的行为,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子女可暂免支付赡养费。 需要明确的是,无赡养费支付能力者虽可免除支付义务,但仍须尽到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责任。这是因为赡养义务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对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法律依据主要是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赡养义务的具体规定,旨在平衡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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