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被除名?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家合伙企业,最近大家在经营理念上出现了分歧,有人提议将某位不太配合的合伙人除名。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才可以把合伙人除名。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展开


合伙人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被除名的。 首先,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就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出资是合伙人的重要义务,如果不履行,会对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其他合伙人的权益产生损害。这一规定依据的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 其次,要是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也能被除名。比如,合伙人在管理企业过程中,故意做出错误决策,导致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因重大疏忽,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让企业利益受损。 再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也属于可被除名的情形。例如,合伙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私自挪用合伙企业资金,损害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利益。 最后,若合伙协议约定了其他除名事由,当这些事由发生时,同样可将该合伙人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