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可以退?


个人所得税退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时多交了,到了年度汇算的时候,税务部门会把多交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以退税的情况: 首先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3000元,每月预缴了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但全年收入才36000元,未达到6万元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退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汇算时,以全年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例如,小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他在预缴税款时忘记申报,那么在年度汇算时补充申报后,就可能产生退税。根据相关规定,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扣除。 再者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比如小王年中才开始工作,只工作了6个月,每月工资8000元,在计算预缴税款时只扣除了3万元的减除费用,而年度汇算时可以扣除6万元,这样就可能会有退税。 还有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情况。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当这些收入在预缴时没有充分扣除相关费用,年度汇算时就可能产生退税。 另外,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比如小赵取得劳务报酬收入较高,预缴时按照较高的预扣率缴纳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下来适用的税率较低,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退税。 最后,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如果纳税人进行了公益慈善捐赠,按照规定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若预缴时未扣除,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后,可能会获得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