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抓人?
我之前看到警察在街上抓了个人,感觉挺突然的。我就想知道,警察抓人总不能随便抓吧,他们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有权力抓人呢?是必须要有确凿证据,还是有其他的条件?我挺好奇这个问题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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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人,也就是对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可不是随意而为的,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比如,警察刚好看到有人正在偷东西,就可以马上把他抓起来。二是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举个例子,张三被人抢劫,他当场指认李四就是抢劫犯,这时警察就有权对李四采取行动。三是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假如警察在王五家里搜到了被盗的物品,而这个物品和某起盗窃案有关,王五就可能会被抓。四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想通过自杀或者逃跑来逃避法律制裁,警察当然要把他控制住。五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要是嫌疑人有破坏证据、制造假证据或者和其他人串通口供的迹象,警察也可以先行拘留。六是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这种情况下,为了查明真相,警察也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七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比如一些盗窃团伙,四处流窜作案,警察有权力对他们进行抓捕。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 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所以,在治安管理方面,警察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在符合相应程序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强制传唤等抓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