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走?


在工作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想要离职的情况,而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离职是很重要的。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可以直接离职: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公司安排员工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环境下工作,却不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像建筑工地不给工人配备安全帽等,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直接离职。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例如,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原本每月10号发工资,却连续几个月都推迟发放,甚至少发工资,员工就有权直接离职。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一直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比如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必须工作60小时以上,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员工可以直接离职。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公司在招聘时承诺的工作岗位和实际工作内容完全不符,这就属于欺诈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例如,工厂老板用暴力威胁员工在危险的环境下加班工作,员工可以马上离开。 不过,在其他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若要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安排工作交接,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员工也应该做好工作交接,这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