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跟人起了冲突动了手,我觉得我是为了保护自己才还手的,可对方说我这不算正当防卫。我想知道法院对于哪些情况是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呢,有没有比较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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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 首先是防卫挑拨。就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比如,甲故意辱骂乙,激怒乙对自己动手,然后甲趁机将乙打伤。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甲的主观目的不是为了防卫,而是为了侵害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立法精神,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具有防卫意图,而防卫挑拨明显缺乏这种意图。 其次是相互斗殴。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进行的相互攻击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甲乙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约定进行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双方互有损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过,如果在相互斗殴过程中,一方明显放弃斗殴并逃跑,而另一方继续进行攻击,此时逃跑一方为保护自己进行反击,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适时防卫。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事前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时进行的防卫。比如,甲听说乙准备在几天后伤害自己,就先下手为强将乙打伤,这不属于正当防卫。事后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例如,乙已经停止了对甲的侵害行为,并且没有再实施侵害的可能,而甲仍然对乙进行攻击,这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此外,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也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必要限度一般是指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比如,面对小偷的盗窃行为,将小偷打成重伤甚至死亡,这种防卫行为就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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