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直参加合作医疗,但不太清楚它从啥时候开始推行的。想了解下这个起始时间,也想知道这背后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为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来看,合作医疗制度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经开始萌芽。 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出现了由群众集股、政府资助的医药合作社,这可以看作是合作医疗的早期雏形。不过,真正意义上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合作医疗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第一个由农村社员、农村生产合作社共同集资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这种模式很快得到了当时卫生部的肯定和推广,此后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地区逐步发展起来。 虽然早期的合作医疗并没有专门针对起始时间的明确法律条文规定,但后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规范和推动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例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管理、筹资标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政策文件为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