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故争执且互有伤害时,什么情况下构成正当防卫?


在双方因故争执且互有伤害的情形下,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通俗来讲,就是当一个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双方争执互有伤害的场景中,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第一,存在不法侵害。这意味着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威胁。比如,对方先动手打人、进行暴力攻击等。如果只是言语上的争执,没有实际的不法侵害行为,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第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对方的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此时再进行反击,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对方打了一拳后已经停止攻击,而自己却继续对其进行殴打,这种情况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第三,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报复或者故意伤害对方。如果双方一开始是互相斗殴的故意,那么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两人事先约好打架,在打架过程中造成的伤害,通常不属于正当防卫。第四,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能够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且不会造成过度的损害。如果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明显大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例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自己却用凶器将对方重伤,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总之,在双方争执互有伤害的情况下,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双方互有伤害就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能一概而论地将所有互殴行为都认定为正当防卫。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