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转让的效力什么时候产生?

我手里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最近打算转让出去。和对方签了协议,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转让才正式生效。是签协议的时候,还是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候呢?我想弄清楚股权转让效力产生的时间点,免得后续出问题。
展开 view-more
  • #股权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股权转让效力何时产生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股权转让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把自己手里的公司股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这里面涉及到出让股权的股东和接受股权的受让人。 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效力的产生和几个关键的时间点有关。首先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并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合同就生效了。一般来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着股权就已经完成转让,它只是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产生了权利和义务关系。 接下来就是股权实际交付的时间。股权交付意味着受让方真正取得了股东的地位和权利。股权交付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当公司将受让方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受让方在公司内部就取得了股东的地位,此时股权在公司内部发生了转让效力。 另一种方式是工商登记变更。虽然工商登记变更并不是股权转让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它具有对外公示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受让方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转让方在股权已经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又将该股权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那么第三人就可能善意取得该股权,受让方只能向转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效力的产生是一个分阶段的过程。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基础,它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产生了约定的权利义务;公司股东名册变更使得受让方在公司内部取得股东地位,产生了股权在公司内部的转让效力;而工商登记变更则是对外公示的程序,保障了受让方的股东权利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股权转让效力在某个特定的时间产生,而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合同生效、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等多个环节来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