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我有个官司正在打,心里一直很着急,想知道这个案子得多久能出结果。听说有个审限的说法,可我搞不明白这审限到底从啥时候开始算,是从立案那天,还是开庭那天,还是其他时间呢?了解这个对我心里有个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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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限指的是法院从受理案件到作出裁判的法定时间限制。这么规定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在合理时间内办结,防止诉讼拖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案件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限通常是六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是三个月。审限的计算起点是立案次日。举例来说,法院在1月1日受理了案件并立案,那审限就从1月2日开始计算。如果适用普通程序,正常情况下要在7月1日前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则要在4月1日前审结。 对于刑事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里的审限同样是从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行政案件审限也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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