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在婚后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家里买了套房子,现在有点搞不清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婚后的房子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算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呢?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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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第一种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攒钱支付首付,并共同还房贷购买的房子,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那么该房子男方占60%份额,女方占40%份额。 第四种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虽然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如果你对婚后房产的归属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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