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算危急?
我爷爷生病住院,有一次病情突然恶化,当时他口头交代了一些财产 分配的事,现在他病情好转了。我想知道之前他病情恶化时说的那些算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吗?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法律上说的危急情况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导致遗嘱人无法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危急情况有以下几种。首先是生命垂危。当遗嘱人因突发疾病、遭遇严重意外事故等原因,生命受到严重威胁,随时可能失去生命,且来不及采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时,就可以认定为危急情况。例如,遗嘱人在车祸现场受重伤,医生告知家属其生命垂危,存活几率极低,此时遗嘱人立下口头遗嘱,这种情况就符合生命垂危导致的危急情况。
其次是意外灾害。在发生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时,遗嘱人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无法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也属于危急情况。比如在地震中,房屋倒塌,遗嘱人被困,随时有被掩埋的危险,在这种紧急状况下立下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意味着,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才可能有效,并且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有能力用其他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了。
总之,判断口头遗嘱是 否处于危急情况,要结合具体的事件背景、遗嘱人的身体状况和所处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无效合同能否赔偿损失?
对非国 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工会法对丧葬费有什么规定?
叮嗒出行车子被人骑走了该怎么办?
催缴社保是否可以撤销?
流产是否能申请生育津贴?
老板改公司名字需要股东签字吗?
爷爷坐牢且已死亡对孙子政审是否有影响?
公司支付的借款是否属于与经营活动无关?
猫不见了是否可以报警?
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算断缴?
缓期执行期间是否可以工作?
关联公司关于技术开发增值税收减免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中 有关环境的法条有哪些?
假如辞职工厂不批准怎么办?
什么叫医疗租赁合同纠纷?
土地纠纷开庭需要什么证据?
判处缓刑算刑事处罚吗?该怎么处理?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