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这项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故意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就会丧失继承权。例如,甲为了早日获得父亲的遗产,蓄意杀害父亲,那么甲就会丧失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同样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目的是为了减少竞争对手从而获得更多遗产。比如,乙为了独占父母的遗产,杀害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乙就会因此丧失继承权。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使被继承人处于生活困境。虐待则是指对被继承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果虐待情节严重,也会导致继承权丧失。比如,丙长期对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费用,或者经常打骂父母,情节恶劣,那么丙就可能丧失继承权。不过,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伪造遗嘱是指制造假的遗嘱;篡改遗嘱是指对真实的遗嘱内容进行修改;隐匿遗嘱是指将遗嘱隐藏起来;销毁遗嘱是指将遗嘱毁掉。这些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就会导致继承权丧失。例如,丁为了自己能多继承遗产,伪造了一份遗嘱,使得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那么丁就会丧失继承权。 第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欺诈是指故意欺骗被继承人,使其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胁迫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被继承人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如果这些行为情节严重,也会导致继承权丧失。比如,戊以威胁的方式迫使被继承人修改遗嘱,使自己获得更多遗产,戊就可能丧失继承权。同样,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总之,法律规定这些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为了维护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序良俗,确保遗产的分配能够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