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成年犯罪在什么时候可以减轻处罚?

我家孩子是初中生,前段时间参与了围殴女同学的事。我知道他是未成年人,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未成年犯罪什么时候可以减轻处罚呢?我很担心孩子的未来,也希望能清楚法律的相关规定,看看有没有可能争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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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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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对于未成年犯罪减轻处罚的规定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只要犯罪人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在量刑时就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与成年人相比相对较小。 此外,除了年龄这一法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外,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这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 总之,对于未成年犯罪,我国法律秉持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多个方面都规定了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但需要强调的是,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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