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担保函?


担保函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的特定债务或义务向债权人作出的书面保证承诺。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或义务时,担保人将按照担保函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需要担保函的常见情况。 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为了促成交易,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若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卖方可以依据担保函向银行索赔。这种方式能有效降低卖方的风险,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借贷活动里,债权人往往担心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这时,债权人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函,由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这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债权,也增加了债务人获得贷款的机会。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通常会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这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一旦出现这些情况,招标人可以根据担保函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有助于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在海关通关时,进出口企业可能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关税。这时,企业可以向海关提供海关担保函,保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关税。海关会根据担保函的情况,先放行货物。若企业未能按时缴纳关税,海关有权向担保人追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六条,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在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措施。申请人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诉讼担保函,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的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被申请人可以依据担保函获得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