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辞职单位不同意需要进行赔偿?

我想辞职,跟单位提了之后单位不同意。我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同意我辞职,还得给我赔偿。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是不是能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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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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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什么情况下辞职单位不同意需要进行赔偿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单位需要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员工的一笔钱,算是对员工的一种补偿。赔偿金则是当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员工支付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这就好比单位安排你在危险且没有防护措施的环境中工作,这显然是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果单位经常拖欠你的工资,或者少发工资,那就是违反了这一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你是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单位规定上班迟到一次就扣一个月工资,这种不合理的规定损害了你的权益,你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该款规定主要涉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出现上述情况,你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时,单位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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