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在什么时候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是一个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问题。简单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当天,双方就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方式能让双方一开始就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例如,小李第一天到某公司上班,公司就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详细规定了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 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先用工,后订立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给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只要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小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半个月后,企业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合法的。但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假设小王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三个月后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需要支付小王双倍工资。 第三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虽然合同已经签订,但劳动关系是从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才建立的。例如,小赵与一家公司提前一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一个月后才正式到公司上班,那么劳动关系是从他正式上班那天开始算的。 总之,无论是哪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保障劳动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