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军人的财产主要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对于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这些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军人一方所有。
军人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 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计算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再进行合理分割。
在实际分割财产时,法院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如果军人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少分。同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会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总之,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要根据不同财产的性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意味着什么?
交警可以追车吗?如果追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不在一个人名下吗?
最高法关于拆迁评估有哪些规定?
五花区在哪里可以换驾驶证?
土地证更换名字是否要收房产证?
强奸未成年是否可以减刑?
涉嫖被传唤做了询问笔录但没处罚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刷医保显示年龄不对?
男的出轨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判拘役是否可以缓刑?
停职留薪期间没发工资,可以被迫辞职吗?
简易注销忘记盖公章会被驳回吗?
青海拘役期间参加劳动是否可以领报酬?
公司入职后需要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出证和送达 是怎样规定的?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否约定借款利息?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要怎么办?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