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一般来说,在以下这些情况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首先,当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时,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其次,要是因为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出现以下情形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简单来讲,医疗事故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里,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等,因为过失导致患者人身受到损害。像医生没按规范操作,该检查的没检查,该告知的没告知等,最终让患者身体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还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完全责任就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是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是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推定过错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它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