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投降罪是何时设立的?

我想了解下投降罪在法律上是什么时候设立的。因为最近看一些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里面提到了投降罪,我很好奇这个罪名在咱们国家法律里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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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降罪设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投降罪是指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 投降罪是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时设立的。1979年刑法没有专门规定投降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和国防建设的要求,为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规范军人的行为,在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增设了投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规定明确了投降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对于惩治战场上的投降行为,维护军队的战斗力和国家的军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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