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应该去哪里进行?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病情稳定了,想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完全不清楚该去哪里做这个鉴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是在本地就能做,还是得去特定的机构 ,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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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通常要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和省级及以上级别两个层次。 一般来说,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申请再次鉴定的,则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并且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在申请工伤鉴定前,通常需要先经过工伤认定这一程序,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情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才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简单说就是看看工伤对劳动者劳动能力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影响到什么程度。 医疗卫生专家库: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里面有很多不同医学专业领域的专家,鉴定时会从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来给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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